明财购〔20032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福建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招标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闽政购办〔20036号《关于开展福建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三明市级及各县(市、区)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携带有关材料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确认。

2、需从事省级或跨地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签注意见后报省政府采购办。

3、申报截止时间:2003630

联系地址:三明市财政局四楼

三明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人:杨立峰

联系电话:05988224139

 

二○○三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备案  通知

抄送:省政府采购办。

三明市财政局                        20034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