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明
市
财
政
局
明财购〔2003〕2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福建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招标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闽政购办〔2003〕6号《关于开展福建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三明市级及各县(市、区)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携带有关材料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确认。
2、需从事省级或跨地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签注意见后报省政府采购办。
3、申报截止时间:2003年6月30日
联系地址:三明市财政局四楼
三明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杨立峰
联系电话:0598—8224139
二○○三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备案 通知
抄送:省政府采购办。
三明市财政局 2003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