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提高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就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所需采购的空调设备(不含中央空调,下同),进行竟争性谈判,定点〈期限
1
年》协议供贷采购。我中心将于
200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10
:
00
点召开答疑会,就本次采购的具体事宜进行答疑。望各供应商准时参加。
(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或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0598)-2813478 2862187
传真
: 2862187
联系人:陆学书
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
00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