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采 购 20 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2、什么是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制度?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实体、采购范围、采购管理等具体规定的总称。
3、政府采购的程序包括那几个阶段?
各项采购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也不论涉及多大金额,都要按规定的步骤进行。一个项目的完整采购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确定采购需求、预测采购风险、选择采购方式、资格审查、执行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效益评估等十个阶段。
4、我国政府采购模式是什么?
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即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5、政府采购方式有几种?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6、何为政府采购“三权分离”制?
一是三个当事人主体即管理监督者(采购办)、操作者(采购中心)、使用者(采购单位)相分离;二是招标人(采购中心)、使用人、定标人(评标小组)相分离、三是采购(采购中心)、验收(采购单位)、付款(采购办)相分离。
7、什么是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明溪县集中采购机构为明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8、政府采购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9、明溪县政府采购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何?
(1)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是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对日常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2)明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什么项目需要集中采购?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或单件5000元或批量3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11、供应商如何参加明溪县政府采购的投标?
具有明溪县政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通过网站或有关媒体获得招标信息后,购买(索取)标书、按标书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
12、什么是协议供货制度?
协议供货制度就是通过统一公开招标定产品、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并以文件形式将中标供应商的协议供货承诺书及相关内容告知各采购单位。
13、采购人对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满意,如何进行质疑和投诉?
采购人对于供应商未能依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可以直接向供应商提出质疑,或以书面的方式向县政府采购中心投诉,也可依据合同的规定拒签验收报告书,并根据实际损失提出索赔。对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还可向县政府采购办投诉或提起法律诉讼。
14、汇入县政府采购办专户的资金如有节余如何处理?
县政府采购办设立专户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如有结余可在下次采购中继续使用(专项资金除外),也可由采购办将已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将资金原渠道返还采购单位。
15、政府采购的货物如何组织验收。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由采购人对合同执行的阶段性结果或最终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合同验收一般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结算书上签字。
16、采购人如何办理货物类政府采购委托?
采购人填写《明溪县政府采购委托书》一式三份(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办),明确采购需求和采购控制价格,经县采购办确认资金后,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组织采购。
17、政府采购需要多长时间?
公开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及财政部有关规定,从公布标书至签合同至少需45天;邀请招标不超过30天,询价采购不超过15天。供货时间根据双方合同确定。
18、政府采购资金如何拨付?
由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集中支付。 政府采购办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向供应商付款的,由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提供验收报告书、购货合同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办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的拨款手续。
19、政府采购的价格一定是最低的吗?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但综合评标标准除价格外,还包括供应商资质信誉、服务承诺、财务状况、税收状况等,价格只是其中一个指标。因此,中标的商品不一定是本次投标的最低价商品。
20、明溪县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取得哪些成效?
明溪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把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强化财政监管,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为民办实事,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来抓,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自2000年开始试点以来,2001年和2002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大,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将全面铺开。两年多来全县共进行60年批次政府集中采购,包括公检法司、党政机关、农林水、教科文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85个部门单位参加政府集中采购,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金额 941.85万元,合同支付842.83万元,节约资金99.02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0.51%。分项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通用设备423.19万元,交通工具25辆,256.5万元,医疗、教学、语音、监控、摄像等专用设备171.43万元,其他货物90.73万元。从采购品目看,主要集中在货物采购项目上,如办公自动化设备、交通工具、专用设备等。
明溪县政府采购办
明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六日